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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电力完成工商业销售电价调整工作

2016-1-12 7:36:02      点击 :

吉林电力完成工商业销售电价调整工作

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《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15〕3105号)精神 ,自2016年1月1日起对工商业用电价格标准进行调整 ,国网吉林电力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,于12月30日组织各供电公司参加国网公司调价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,认真学习国家文件精神 ,并根据公司营销抄核收管理实际情况 ,研究制定操作办法 。

  该公司针对全面做好调价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 。各供电公司营销部(农电工作部)要组织市 、县公司和供电所营销有关人员于30日至31日完成学习和培训,掌握文件精神并落实公司制定操作方法及相关要求 。营业厅窗口人员要及时清理在途工单 ,营销专业要全员参与 ,克服困难 、保质保量 ,在1月1日前完成120多万户的一般工商业及其他 、大工业和趸售客户电能表表示数的抄录工作 。要认真审核执行新 、老电价的电量和电费 ,避免出现差错和引起纠纷 、发生投诉事件 。四是要做好调整电价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,在营业机构 、营业窗口及时公布新的电价政策和更新吉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。

  该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完成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电价版本更新 、确认和发布工作 。2016年1月1日至3日 ,各供电公司营销员工放弃元旦假期休息时间 ,全力投入到调价工作中 ,按照调价方案开展政策性调价抄表 、审核及各项相关调价工作 ,确保调价实施准确无误 。

  目前 ,营销应用系统新电价版本已更新完毕 、抄表工作已全部完成 ,实现了国家调整电价政策落实到位和抄核收工作平稳过渡 ,为公司2016年营销工作的顺利开展开了个好头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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